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宁波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0
截止时间:2026-09-30
征集部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推进我市城市更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既有建筑盘活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5〕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波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反馈,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30日。
2.联系人:陈老师
3.联系电话:0574-89292105
4.信函: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处633室,邮编:31504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宁波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
1.《宁波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宁波市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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