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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常识问答一、土地登记发证

发布时间:2004-11-15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一、土地登记发证

 

问:为什么要办理土地登记?

    答:《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要进行登记、发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问:什么情况下办理土地登记?

    答:出让、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要办理初始登记;购商品房、房改房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继承等要办理变更登记;抵押、出租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问:土地证书有什么作用?

    答:土地证书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必要证件。

    问:土地登记发证的程序怎样?

    答:土地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申请一地籍调查①权属调查②地籍测量一审核一注册登记一颁发(换发、更改)土地证书。

    问:商品房、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程序怎样?

    答:土地登记申请一地籍调查一审核、审批一登记发证。

    问:解放初期持有的地产所有证,现在是否有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据此,城市居民只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是原持有的地产所有证可作为确定土地使用权材料来源之一。

    问:既然已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为什么还要年检?

    答:一是通过年检中实地勘察、核对证件,核实土地有否扩大面积和移位。二是有否改变用途和不按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三是树立“持证用地”新观念,对于没登记的督促登记发证。四是对于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问:城区老三区规划区办理土地登记在哪里?

    答:商品房、房改房的土地登记发证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让、转让、出租和单位土地的抵押以及已领取房产证的土地登记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窗口(市经济服务中心)办理;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各区国土资源局办理;更名、更址土地登记向原发证单位申报办理。

    问:单位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证明,单位营业执照;

    ③商品房买卖合同;

    ④购房发票(复印件)

    ⑤契税证(复印件)

    ⑥房产证(整本)(复印件)

    问:个人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购房发票(复印件)

    房产证(整本)(复印件)

    问:办理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土地登记申请书;

    房产证(整本)(复印件)

    买卖契约(复印件)

    房改审批表。

    单位的证明材料等;

    问: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报表;

    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契税证(复印件)

    原土地使用证;

    转让后的房产证(复印件)

    国外或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须经公证;

  转让协议书。

  问:办理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土地登记申请书:

    继承公证书;

    被继承人原土地使用证;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问: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土地登记申请书;

    法人资料证明、委托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呈报表;

    立项文件;

    规划红线图、规划许可证、控制文件;

    土地登记发证联系单;

    勘测宗地图及测绘成果表;

    原土地使用证;

    用地批准通知书;

    其它权属来源证明。

    问: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法人资料证明、委托书:③建设用地呈报表;④立项文件;⑤规划红线图、规划许可证、控制文件;⑥勘测宗地图及测绘成果表:⑦原土地使用证;⑧用地批准通知书:⑨其它权属来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