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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南门地段(HS09)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时间:2009-08-20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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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090820
宁波市南门地段(HS09)控制性详细规划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宁波中心城海曙片区分区规划(20042020)》;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南门地段位于海曙区,北至中山西路,东至长春路,南至柳汀街,西至萧甬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3.9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紧邻宁波老城核心区的城市轴廊上以生活居住和商务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复合功能区块。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创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现代都市宜居区,体现江南水乡特色;增强沿柳汀街的商贸商务功能,提供交通枢纽的综合服务,并加强城市发展轴线。

  2.3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1万户、2.6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00.57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8.93公顷、铁路控制用地4.43公顷),占总用地的88.3%,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39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本区规划结构继承现状社区分布,形成五个基层社区,并形成一个中心片、四个居住片,街道社区中心位于中心片;规划加强城市发展轴线,尤其柳汀街公建轴线,并为南侧交通枢纽提供商贸商务等综合服务。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南门地段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HS09-01至HS09-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15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06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51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56.6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6.26%,人均居住用地21.8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44.06公顷,幼托中小学用地12.01公顷,住宅混合用地0.53公顷。规划以现状社区分布、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5个基层社区,集合为一街道社区。万安、柳锦、郎官、迎春四个社区的居住用地以提升居住环境的品质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为主要目标。重点改造马园社区,整体改造两个城中村及更新改造老小区。规划居住人口2.6万人,1万户,户均2.6人/户,每个基层社区分别为3800~8000人。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3.6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58%,人均公共设施用地5.3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2.81公顷,商业金融业用地10.19公顷,文体用地0.33公顷,医疗卫生用地0.33公顷。

  现状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于马园路两侧、苍松路东侧及柳汀街北侧。规划基本维持现状公共设施的布局结构,通过一定的整合,使布局结构更加明确,用地更加集约和经济。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配置,既层级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又便于居民就近享用各级公共设施。

  4.3工业仓储用地

  规划拆除铁路沿线的厂房,作为铁路控制用地;搬迁宁波佳酿有限公司及其仓库,厂区置换为生活居住,仓库作为配套的初中用地。搬迁其他工厂2处。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旧城改造的契机增加小公园和街头绿地,贯通沿河绿地并公共开放,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6.6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59%。包括2处小公园、沿河街头绿地和防护绿地。

  规划公园面积1.20公顷,包括社区公园2处,分别为现状马园公园、新建郎官社区公园。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规划街头绿地2.30公顷,街头绿地为沿河带状绿地,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开放空间廊道。沿河绿地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规划防护绿地3.13公顷。防护绿地控制宽度35米,用于隔离铁路用地。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8.93公顷,水面率控制在7.5-7.8%。

  本区河网水系主要由西塘河、柳西河和护城河组成。

  西塘河最小控制宽度20米,为城市主干河道,北岸临中山西路,河与路并行,相辅相成,是城市发展的轴线,并使中山路景观轴线趋于丰富。柳西河最小控制宽度20米,为城市主干河道,东岸临苍松路,沿河两侧形成水岸休闲绿地,小桥流水,景色优美。护城河最小控制宽度20米,为城市主干河道,东岸临长春路,是宁波老城界线的历史见证。

  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游憩绿廊和特色商业街;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1)游憩绿廊:贯通沿河空间,沿河绿地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宽10-20米,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尤其是周边大型开放空间如月湖公园、南郊公园,通过舒适便捷的游憩绿廊与之联系,可大大提升本区生活品质。

  (2)中山路商业街:中山路是城市发展轴线,位于本区一侧形成中山路商业街,另一侧结合西塘河水体绿化景观建设景观步行道,或购物休闲,或游憩散步,各得其所。

  (3)柳汀商业街:延伸药行街-柳汀街的商业轴线功能,主要发展商务办公与星级酒店。

  6.3.2重点开放空间

  本区的重点开放空间为两个社区公园,分别是马园公园和郎官公园。规划小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周边大型开放空间与本区密切相关,东侧有天一阁、月湖公园,南侧有南郊生态公园和综合枢纽,西侧有白云庄公园,这些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是本区开放空间系统的补充和增强,对提升本区居住环境质量产生积极作用。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加强本区与东侧月湖公园、天一阁的步行空间的连结,使步行系统更加丰富和完整。沿中山西路和柳汀街形成休闲商业步道,道路断面应设有宽敞的人行道和舒适的街道设施。

  城市道路应设人行道,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

  (1)城市主干路

  包括中山西路、长春路、柳汀街等,红线宽度34-44米。

  (2)次干路规划

  包括马园路、苍松路等,红线宽度为24米。

  (3)支路规划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7.2轨道交通

  本规划范围内有两条轨道交通线路,分别为1号线和4号线,将本区与宁波三江片核心区、火车站、东部新城江北核心区等片区紧密联系在一起。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保留海曙区消防大队。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1)本区按地震动参数0.05(Ⅵ度)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3地质灾害防治

  本区域为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应加强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强化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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