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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陈婆渡东地段(YZ09)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16-03-21 来源:宁波市规划局详细规划管理处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宁波市鄞州区陈婆渡东地段(YZ09)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近期获市政府批准,现依法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突破性、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②《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④《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⑤《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修订);
  ⑥《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⑦《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⑧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⑨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⑩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陈婆渡东地段(YZ09)位于鄞州区,北至鄞州大道,东至甬台温高速公路(原同三高速公路),南至绕城高速,西至姜山西河,规划面积为643.38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5修订)保持一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宁波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将鄞州区陈婆渡东地段(YZ09)定位为:融居住、娱乐休闲、商贸办公于一体的多功能城市复合地段。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地段的发展目标为:建设生活宜居区,强化滨河景观塑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打造片区中心;积极营造新城区南门户形象。
  2.3规模
  本地段规划人口8.72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56.30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52.05公顷、军事用地3.26公顷及公路用地31.77公顷),占总用地范围的86.47%,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63.80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形成“两轴、四片区、两中心”的功能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沿句章路形成贯穿地段东西的商业联系主轴,与新城区南北向主轴相联系呼应,成为地段内的联系纽带;
  根据各自功能特征,规划将地段划分为四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组团片区。
  规划结合轨道3号线站点及公建用地规划,整合社区规划布局,形成两处标准社区级配套中心。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本规划区划分为10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YZ09-01至YZ09-10。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开发容量555.12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开发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92.0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4.51%,人均居住用地22.02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72.34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用地19.66公顷(居住建筑面积与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7:3)。
  地段内居住用地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五种类型:
  ①规划以城市道路、自然界线围合空间,形成多个基层社区,集合成2个标准社区。
  ②沿句章路、小江湖路的住宅或公寓,加强其裙楼的商业功能。
  ③逐步对地段内村庄进行拆迁,合理布局村民安置住宅用地。
  ④规划拆迁地段内的工业用地,置换为商业商务、居住等功能,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
  ⑤新开发的居住地块应以开发中高层住宅为主。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按地段级(区级)-标准社区级-基层社区级三级配置,既层级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又为居民就近享用各级公共设施。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5.9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2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5.27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2.62公顷,教育科研用地27.55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0.42公顷,社会福利用地4.93公顷,宗教用地0.47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7.9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62%,人均公共设施用地5.50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34.66公顷,包括商住混合用地中的商业用地部分(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比例为7:3),占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72.24%。
  4.4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5.3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96%。主要为变电站用地、泵站用地、消防站用地和气象站用地等。
  4.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利用道路绿化带的预留、沿河绿化带的退让等契机增加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37.3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4.68%,其中公园绿地69.52公顷。
  4.6水域
  规划依据鄞州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对现状的河道进行整理,规划水域面积52.05公顷。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地段级公共中心(区级)-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市民学校、居家养老服务站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沿江、沿河绿带增加滨江绿地、小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公共绿地69.52公顷,包括10处公园和多处街头绿地。
  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公园的绿地率应达到7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20%以内。
  街头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以及公共开敞空间的锲入。街头绿地的绿地率应达到85%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0%以内。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52.0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09%。
  本区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九曲港:宽60米,强化水上游览功能。
  其它内部河流:河岸两侧形成居住区水岸休闲绿地。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镇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廊道包括行人游憩步道、水上游览空间、滨河开放空间、山体游览空间;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开放空间廊道
  ①行人游憩步道: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宽10米,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②水上游览空间:结合环球城主体公园及相关社区公园,开发九曲港水上游览功能,联系与北部鄞州新城区核心区的联系。
  ③滨江开放空间:强化九曲港及其20以上支流沿岸绿带功能,营造鄞州新城区滨河城市生活生态休闲带。
  重点开放空间
  ①罗蒙环球城地块:充分开发水上游览功能,方便周边居民生活健身。同时结合商业广场的开敞空间,起到西部商业片区中心人流集散功能。
  ②轻轨3号线场站周边地块:结合绿地公园,承载居民生活健身功能和中部商业片区中心人流的集散作用。公园布置地下公共停车库。
  ③其它公园广场:承载居民生活健身功能。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加强本区内部沿河步行空间的连结,便捷步入滨江区域。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荫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沿句章路及小江湖路两侧道路形成休闲商业步道,道路断面应设有宽敞的人行道和舒适的街道设施。
  城市道路均应人车分流,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规划区范围内道路结合路网结构形式将区内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级。
  (1)快速路规划:
  鄞州大道:东西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68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广德湖南路:南北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50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2)主干路规划:
  句章路:东西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庆元大道:东西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钱湖南路:南北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37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天童南路:南北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41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宁南南路:南北向主要交通性干道,规划红线宽度37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规划:
  它山堰路:南北向重要交通通道。规划红线宽度24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萧皋路:东西向重要交通通道。规划红线宽度24(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小江湖路:南北向重要交通通道。规划红线宽度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金峨路:东西向重要交通通道。规划红线宽度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4)城市支路系统规划:
  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支路,根据地块开发需要,尽可能加密贯通支路,提高支路系统的可达性和连通性。设计车速20~30公里/小时。
  7.2交通设施规划
  7.2.1公交首末站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现状有一处公交首末站,为鄞州客运总站,规划结合区域开发需要及相关规划要求,在本区域共规划4处公交首末站,总用地面积29706平方米。
  7.2.2公共停车场规划
  本规划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结合区域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要求,在规划区范围内共布设公共停车场18处(包含三处货运公共停车场),规划停车位2200个(包含货运停车位350个),主要为本区域公共停车需求的补充,各地块应结合自身需求,远期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地块内停车配建指标。
  7.2.3加油加气站规划
  规划区内3处加油加气站。现状保留1处加气站,为现状新奥加气站;1处加油站为现状茶亭加油站,规划予以保留并预留一定的远期发展空间;同时结合区域及相关规划需求新建1处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5032平方米。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近期按100年设防,远期按200年一遇设防。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2)河网规划
  根据本区防洪排涝要求,结合上层规划、《宁波市鄞州区河网水系规划》,对本区内河道按规划要求予以拓宽、疏浚。
  8.2消防
  (1)按每座消防站责任区面积4~7平方公里,接警在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的要求设置消防站点。本规划区可依托现状的鄞州区消防大队,位于在天童南路与庆元大道交叉口的西北侧,占地约5.24公顷,配置了7辆消防车,配置相应人员、器材装备和训练场地。消防系统与救护、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公安等部门形成网络。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新建小区道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理设计。对现有居住小区不能通行车辆的道路,要结合旧城改造,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改善道路网,使之符合消防通道要求。
  (3)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规划区位于地震动参数0.05g(Ⅵ度)。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4地质灾害防治
  依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本规划区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