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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和《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细则》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甬规字〔2017〕23号
各县(市)规划局、各分局,各有关建设、权属、测绘单位:
市质监局发布了我市《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细则》地方标准,请各地各部门按标准要求执行,原《宁波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2006版)废止。市和区县(市)地下管线数据库管理部门应当在2017年6月底前按照新标准完成数据库改造工作。
附件:1.《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2.《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细则》
宁波市规划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