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18-09-13 阅读次数: 来源:不动产登记(地籍管理)处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依法继承的,按照依法继承的材料规定提交材料;

(2)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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