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18-09-13 阅读次数: 来源:不动产登记(地籍管理)处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4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除应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农民集体互换土地的,提交互换土地的协议;

(2)集体土地调整的,提交土地调整文件;

(3)依法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  涉及土地面积、界址方位变化的,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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