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补(换)证登记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18-09-14 阅读次数: 来源: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问:办理补(换)证登记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换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情况说明(原件);4、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补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原件)。


注: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