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 2018-09-14 阅读次数: 来源: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问:办理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原件);5、抵押权注销的证明材料(原件)。


注: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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