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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前虞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批后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1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 字号: 保护色:

《宁波市海曙区前虞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于2019年5月21日获得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 规划编制目的

为保护前虞村历史环境的整体性、物质文化遗存的真实性和村民特色生活方式的延续性,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维持和提升村庄风貌特色,提升村庄发展活力,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特制定《宁波市海曙区前虞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研究范围指前虞村域范围,面积为28.7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的划定,是在前虞村现状建设用地基础上,依据《古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增加村庄西南部建设用地,并考虑到村庄周边需要控制的用地范围,包括环村水系和村庄东南侧小塘岸河岛,总面积为38.54公顷。(详见附图1)

2、规划原则与规划目标

2.1 规划原则

强调从整体上保护传统村落,真实地保存传统村落中的各项传统资源。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构建集体参与、集体决策、集体实施的格局。在切实保护传统资源的基础上,注重以保护促进发展,以发展强化保护。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避免急功近利。

2.2 规划目标

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利用好前虞历史文化村落传统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自然生态,在全面调查村庄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保护利用规划,全面保护前虞历史文化村落的建筑形态、整体风貌、宗族文化以及自然环境,延续传统虞氏聚落生活,融入乡村遗产体验与游憩观览功能,发展成为 宁波桃浦虞氏发祥地,西乡水乡集市和龟背弄巷特色村。

3、前虞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价值

(1)社会价值:鄞县虞氏发祥地、桃浦虞氏聚居活标本

前虞村是虞氏宗族聚居的古村落,桃浦始祖虞端仪于南宋时期始迁而来,明朝起,众多虞氏后裔陆续迁徙到此,成为鄞州虞氏的发祥地。全村大部分都为虞姓村民,桃浦虞氏已成为宁波虞氏最大聚居地,在研究虞氏乡村聚落的形成和发展,在宁波虞氏认祖归宗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

(2)历史价值:悠久的西乡水上集市、科学的水乡龟背选址、完整的传统弄巷格局

作为水运时代的交通中枢,前虞村逐渐形成了水上集市,同治年间形成的“二、五、八”三市兴旺。村庄建立在龟背高地之上以避免水患,其传统街巷走向皆平行或者垂直于河道,利于古村排水与防灾。前虞村街受风水观、“浙东学派”和灾后重建的影响,前虞村自然形成了九曲十八弯的弄巷,巷空间完整、风貌独特、文化深厚。

(3)文化价值:长寿文化,孝义文化

前虞村自古鱼米之乡,环境优美,村民生活闲适,长寿老人众多。前虞村民在家训影响下,具有“孝”“义”传统美德。圣旨碑孝子碑这两块碑是彰显村民世代沿袭“孝”“义”传统美德的重要凭据。

4、保护范围

4.1 核心保护范围

前虞村核心保护范围为:西至西岸桥弄西端,南至古埠码头,东至历史文化礼堂,北部到椒余堂,占地面积2.19公顷。(详见附图2)

4.2 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边界为:东至照天港、南至千丈镜河、西至上蜃线,北至北部村道,占地面积7.86公顷。(详见附图2)

4.3 环境协调区

环境协调区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外围的村域范围,总面积约2859.95公顷。(详见附图2)

5、水系格局保护

(1)保护照天港、千丈境河河道流向及两边堤岸,控制对河床的破坏,对老化段堤岸采取加固措施,保护历史水系格局;

(2)保持水域环境的清洁,及时清理污泥垃圾,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河流,避免水体污染;

(3)加强河岸的绿化与美化,丰富水系周边绿化植被,打造滨水休闲环境;

(4)将河道两岸的建筑进行优化,对河道两岸整体风貌有破坏的建筑进行改造或拆除,保证河道两岸风貌的整体性。

6、历史街巷格局保护

保护完整的传统网状街巷结构。重点保护中弄、老街、前仓弄、西岸桥弄共 4 条历史街巷。保护要求如下:

(1)街巷格局保护:严格保护原有的街巷整体格局,确保传统街巷的名称、走向不变;严格保护街巷传统立面、屋顶、建筑肌理等空间界面的历史文化风貌特征;保护现存的传统铺砌;保护街巷相关历史信息,不改变保护街巷的历史名称,并可通过设立标牌等方式介绍历史上曾使用的其他名称及由来。

(2)一级历史街巷保护:不得改变街巷线型、宽度、尺度,严格控制传统街巷两侧建筑的高度、体量、尺度、建筑风格、材料、色彩等,保持界面的连续性与贴线率。对于沿街巷界面上不协调的搭建、建筑附属设施等予以整治或拆除。原则上恢复历史街巷原有的铺地形式,采用石板、石块或卵石按照传统方式铺砌。(详见附表1)

(3)二级历史街巷保护:尽量保持街巷原有线形、宽度、尺度,保护两侧现存传统院落与建筑界面,恢复和修补被破坏的界面,提高街巷的连续度与贴线度,体现传统风貌特征。对于沿街巷界面上不协调的搭建、建筑附属设施等以整治为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恢复历史街巷原有的铺地形式,采用石板、石块或卵石按照传统方式铺砌。

7、基本农田保护

包括村域范围以内的基本农田。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8、建筑遗产保护

现存建筑遗产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类保护。(详见附图3)

8.1 历史建筑

依据《宁波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导则》的“特色价值评价表” 和“保存与现状评价表”的评价标准,对前虞村现状建筑进行全面评价打分,最后综合建筑的特色价值分值和现状保存的分值,并依据“建筑保护分级标准”确定需要特殊保护和重点保护的建筑。(详见附表2)

对于历史建筑,应当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要求进行保养、加固或修复。保护措施包括:

(1)保护性修复:在不改变外观特征、进行加固和保护性复原。对于基础设施较差,难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的,在保持原真性的原则下,适度改善内部设施、修复受损装饰雕刻,加固腐朽木结构,修缮门窗、墙体、屋顶及细部装饰。

(2)活化再利用:修缮的同时进行展示利用。

8.2 传统风貌建筑

保持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生活方式需要。保护措施包括: 

(1)修缮更新:保持和延续建筑外观形式、风格及色彩,修缮外观风貌收到破坏和影响的部分,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建构或装饰物。

(2)展示利用:为改善居住和使用条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可根据旅游发展需要,改变原有功能或增加所需设施,整治周边环境,复原部分场景。

9、环境要素保护

保护圣旨碑、孝子碑、西岸桥和沿河的码头、埠头、驳岸。(详见附图3)

圣旨碑、孝子碑:圣旨碑、孝子碑是区级文物保护点,按照文物保护要求进行日常保养、维护。

西岸桥:桥上护栏与桥身及村庄整体风貌虽不相符,不可随意拆除,可通过刷暗色系漆,降低突兀感。明确古桥保护的责任单位、维护责任、资金来源和监督评价办法。

码头、埠头:采用原材料和原工艺,按原规模、原形制加以维修整治,展现古朴风貌,可作为游船码头,让游人怀想昔日“千帆如织”的繁荣景象。

驳岸:前虞村驳岸以立式硬质驳岸为主,修缮驳岸时需尊重原有驳岸修筑方式,尽量保留历史信息基础上制定修复工程方案,最大程度保留原有格局和形态,延续原有风貌。

1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桃浦虞氏宗亲、民间传说、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表演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保护措施包括:举办桃浦虞氏宗亲祭祖大典,延续民间传说,传承传统表演艺术,传承传统手工艺和美食,举办节庆活动。

11、总体功能定位

规划将前虞村定位为:传承桃浦虞氏宗族文化,延续“水乡集市”的宜游聚居古村典范。通过展示与利用前虞村庄的自然资源和历史遗存,传承桃浦虞氏宗亲文化,打造“水乡集市”和都市现代农业主题旅游的活力古村。(详见附图4)

12、支撑系统规划

12.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设施分为公益型公共设施、商业服务型公共设施和生产服务型公共设施。公共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 1000—2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规划增设老人休疗养设施,增加餐饮小吃、理发、综合修理等便民服务设施,增设村民活动中心、活动广场等文化设施。沿千丈镜河两岸规划商业水街,增设特色商业店铺。对于村内原有的席草厂等生产设施应予以整治。

12.2 道路交通规划

(1)规划依据现状道路,构建对外交通、主要车行道、次要车行道、步行系统四级道路网结构。对外交通:主要为 016 县道,红线宽度 9 米。主要车行道:村庄内部环线,路面宽 6 米,并根据道路情况适当拓宽单侧路面设置会车点,同时配置道路绿化和路灯。次要车行道:规划路面 3-6 米。步行系统:规划滨河步行系统 ,以及历史文化步行系统。

(2)保持古村特色,村庄道路不宜过宽,满足农用机车同行的基本要求,路面硬化处理。村庄主要干路宜采用硬质材料为主的路面,巷道路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设材料。

(3)公共停车位:为保护名村,村落内除现状机动车停车场外不设置停车位,由外围公共停车场与新建住宅路旁停车位解决停车需求,同时承担旅游交通的停车需求。规划结合村庄内部闲置空间,合理设置 12 处生态停车位,面积为 1.14 公顷,共 482 个停车位。

12.3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12.4 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规划近期对虞氏宗祠等多处重点砖木结构建筑进行安装室内防火报警器,完善历史建筑内的防火技术设施;古村落内部结合河流周围、绿地、广场等用地设置紧急疏散场地应保证全天候开放;古村内个巷道设置指示路牌,以便火灾时游客迅速、顺利疏散;建立村一级的义务消防队,晚上消防设施的配置,实行村内防火管理责任制。

(2)防洪规划

前虞村防洪规划按照二十年一遇标准,安排各类防洪工程设施。主要是对规划区内水系结合两侧游步道和沿岸绿化建设,加固堤防,疏浚河道,整修河岸。在完善雨水排放体制的同时,应尽快完成村庄管网的铺设和河流的疏竣、沟渠的开挖工作,保证雨水能迅速排除。

(3)抗震规划

总体设防目标与古林镇总体设防目标一致,一般设防标准为6度,重要工程及生命线工程按7度以上设防加固,即供水、供电、交通、通讯、排水、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必须具备较强的运营保障和应变能力。设防标准按建设部编制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执行。

(4)防虫、蚁害规划

在白蚁经常活动处挖掘诱杀坑,放置松木,并洒上糖水盖上覆盖物,将白蚁引诱到坑内,喷洒灭蚁灵粉剂于白蚁身上,再盖上覆盖物,利用其生活习性将药粉传递到其它白蚁身上,达到全巢白蚁死亡之目的。化学药剂毒杀是防治白蚁最为有效和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

附图1: 规划范围图


附图2: 保护区划图


附图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图


附图4:用地规划图


附表1:一级历史街巷一览表

名称

建成年代

长度(米)

主要特点

前虞老街

南北60东西85米

老街成“T”字形,民国通志记载已有商铺23家,

二、五、八集市 

前仓弄

呈东西70米

为“L”形弄堂,成村落发族走向

西岸桥弄

东西150米

“非”字形村弄,河港埠头,桥亭弄堂

中弄

南北250米

为整个村庄的中轴线,并连接老街,为村落发迹之弄


附表2:建议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

建筑名称

建造年代

结构

基地面积

保护级别

1

虞氏宗祠

清乾隆五十四年己酉岁1789年

木结构

844.59

特殊保护

2

椒余堂

民居清代,墙门1936年

砖木结构

691.4

一般保护

3

西岸桥良房

清光绪中期

砖木结构

437.18

重点保护

4

完房

清光绪中期

砖木结构

562.45

一般保护

5

水恭房

1937年

砖木结构

138.86

特殊保护

6

雅房墙门

清同治

砖结构

12.19

一般保护

7

陈坤行

清末

木结构

303.1

重点保护

8

行宫祠堂

清末

砖木结构

309.81

一般保护

9

桂花祠堂

清末

砖木结构

252.39

一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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