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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李修鹏 | 男 | 1970.06 | 浙江林学院森林保护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10.12 | 舟山市林科所 1992.08 | 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专技三级 | 2019.01.01 | 宁波市林场 | 专技三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2月31日起至1月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资规局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7311 ,联系人:林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