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旗门港大桥)用海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2 11:10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浙江省三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旗门港大桥)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电话:0571-88877740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89187050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邮编:315000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6-88488202

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 邮编:318000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1-59976872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99号 邮编:315600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6-83323205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邮编:317100


附表: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旗门港大桥)

浙江省三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门湾内侧旗门港海域

路桥用海

跨海桥梁

7.5200

40

透水构筑物

0.3058

2

  附图: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