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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O二O年度宁波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8:13 来源:市城市规划学会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各团体会员单位、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广大城乡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20年度宁波市城乡规划设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奖等级标准

本年度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达到同类项目的全市领先水平,规划理念和技术手段有所创新,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二等奖:在全市同类项目中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具有较大创新。

三等奖:达到同类项目的全市较高水平,有一定的创新。

二、评选组织机构

本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工作将本着保障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拟成立二O二O年度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城乡规划行业专家和管理部门领导共同组成。

三、评优工作程序

规划编制单位申报,编制单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委会评选,社会公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定,择优参与省、部评选。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邮寄件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选范围

本年度评选范围分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测、规划信息和风景名胜区规划五大类:

1、城市规划类: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及有关城市规划研究项目;

2、村镇规划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村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小城镇设计、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研究类项目;

3、城市勘测类:为城乡规划服务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与勘察项目;

4、规划信息类:城乡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及研究等项目;

5、风景名胜区规划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其他(湿地、城市绿地系统、生态园林等)规划设计及规划研究类项目。

六、申报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持有国家或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2、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推荐,并联合在申报表上盖章。

3、申报应当是2020年9月30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规划研究项目应经审查验收,并体现对相关规划有重要指导意义。

4、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规定。

5、已经参加过2019年度及以前全市评选活动的项目(包括已获奖和未获奖),不得重复申报。严禁把已参评项目进行拆分,再度申报。一经查出,将取消该单位今年参评资格并作为非诚信单位予以记录。已申报本市(省)或其他市(省)级及以上级别奖项的评选项目,不得申报。

6、上届评选明确的缓评项目可以申报。

7、项目申报由规划设计单位提出,并经项目所在地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各单位统一向市城市规划学会推荐报送;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不得超过15人。

七、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填写一式二份

2、演示文件PPT或FLV,文件不超过50M,介绍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10分钟以内,不得超时,应具有暂停、快进、后退等功能,配解说不配音乐。

3、主要规划设计图及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必须有实施效果的照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应有主要城市或城市全貌和标志地段的照片),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4、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5、正式设计成果二套,含文本说明、图册等,图册装订成A3或A4开本。

6、勘测、信息类项目应附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

八、联系方式:

单位:宁波市城市规划学会

地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楼B702

(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575号) 邮编:315042

联系人:岑丹妮

电话:0574-89187581

电子邮箱:nbsghxh@163.com

九、备注: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回。

附件:2020年度宁波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项目申报表.docx

甬规学字【2020】11号.pdf

宁波市城市规划学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