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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2021-01-18 来源:海曙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2020年,海曙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根据《宁波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甬政发[2018]34号)要求,我区三年来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876亩,消化批而未供12735亩,低效用地再开发5585亩,分别以116.1%、122.8%、151.7%的成绩超额完成。供而未用土地处置2017年之前形成的处置完成率245.5%;2018年以后形成的处置完成率110.3%。各项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成绩斐然,2019年我区获“省级国土资源节约模范区”称号。

一是领导高度认识。宁波市盘活存量三年行动计划伊始,我区立即组织调研,出台《海曙区实施市政府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海曙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海曙区“项目攻坚提速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利用重大项目落地一批、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已建未供核销一批等“十个一批” 的具体措施,以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城镇低效用地”三块地为主攻方向,开展“百日攻坚战”等一系列主体活动,狠抓落实,全力打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攻坚战。

二是紧盯目标不放松。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3456亩,盘活存量建设用1450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227亩”的目标任务,倒排时间,画好作战图,各部门按照目标,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利用“十个一批” 的具体措施,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房工程、新农村建设、道路桥梁建设的项目供应和保障;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项目攻坚年”中明确的重点征拆和土地出让项目;三是通过实地踏勘数据整合,核销已建未供道路、绿化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盘活存量土地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乡)街道整体谋划,各有关部门做好配合指导,形成合力,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工作的开展,多措并举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深化“批、供、管”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做好涉土项目有关费用收取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农转用“预收费”制度,在划拨土地时,全额收缴用地成本;出让土地的,预售征地费用,探索实行农转用和征收预评估制度,对征收、拆迁有难度的土地,暂缓报批,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土地,确保土地资源及时、高效利用。完善健全存量土地盘活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省、市“亩产论英雄”理念,严把项目准入关,把有限的土地资源落实给真正有发展需求、有能力建设的好项目。对于批完的土地,各部门配合抓紧落实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同步落实批而未供土地环境卫生监管责任。对于供完的土地,实行项目跟踪评估。各部门统筹协调,紧密配合,完善健全存量土地盘活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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