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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证号浙(2016)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49221号,坐落于新园路118弄128号20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钱彭年
海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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