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汇豪天下小区95号-1-247的T20150021807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汇豪天下小区95号-1-248的T20150021812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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