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江北区玛瑙路70号206室的甬北国用2001第6163号/B20012365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凯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白鹤新村79号210室的甬东国用2001第11691号/B200116355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国平
序 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甬港南路71号(3-1)的P9901217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兴涨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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