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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0 17:16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彭珍

1988.06

中国地质大学地球化学

研究生/

硕士

助理工程师2014.07

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2014.01公开招聘

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专技十一级

2018.08

宁波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和海洋管理服务中心

专技十一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21日起至1月2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7293,联系人:李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