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保管不善,证号甬集用(2010)0500194号,坐落于慈城镇龚冯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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