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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文体中心、市民广场项目(二)

签发时间:2021-01-1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批准文号 甬土字(2021)03003 电子监管号 3302122021A00091
项目名称 高桥镇文体中心、市民广场项目(二)
土地位置 海曙区高桥镇高峰村
用途 文化设施用地 受让人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容积率 - 土地级别 五级
面积(公顷) 0.0441 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