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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文体中心、市民广场项目(二)
签发时间:2021-01-18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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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甬土字(2021)03003
电子监管号
3302122021A00091
项目名称
高桥镇文体中心、市民广场项目(二)
土地位置
海曙区高桥镇高峰村
用途
文化设施用地
受让人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容积率
-
土地级别
五级
面积(公顷)
0.0441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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