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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2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集士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不动产登记的遗失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名字或名称、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清单)。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特此声明。(联系电话:0574—87437160)
序号:1
不动产权利人:陈科元
不动产权证书号:201321978、g-2013-99-19096
不动产坐落: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阳光丽园69号地下车库91号车位
序号:2
不动产权利人:宁波万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号:201214022
不动产坐落: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金色城市2幢6单元902室
海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