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我院拟招聘5名编外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等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所学专业要求 |
自然资源管理 | 3人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 | 35岁以下 | 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规划与整治、土地规划与利用、自然资源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 |
林业调查 | 2人 | 全日制研究生 | 硕士 | 35岁以下 | 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森林经理学、森林培育、生态学(林学方向)、森林保护学等相关专业 |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公示、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者请填好《应聘人员登记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于2021年4月14日(下午17:00截止)前发送至邮箱nbgis@vip.163.com,联系人:蒋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0210。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邮箱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若超出初审时间,未收到任何信息,视为未通过)。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试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后,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单位支付。
(五)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或考察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