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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宁波市2020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甬自然资规发〔2021〕21号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各测绘单位:
为加强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测绘资质单位及测绘从业人员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103家测绘资质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测绘资质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宁波市2020年度测绘资质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doc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