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改革,提升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通知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8月22日(星期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修改意见。
传 真: 89284860
电子邮件:215441792@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单位)+电子证照意见建议”
联系人:邓小军,电话:0574-87188829
附件:《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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