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率检查组一行赴宁海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王立志、宁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建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应校军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宁海县跃龙街道杜鹃山实地检查松材线虫病防治及重点松林保护情况,现场了解宁海县开展松疫木清理、“免疫注射”综合防治、疫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检疫监管等工作情况。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宁波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依法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汇报,检查组与各级人大代表、森防站等有关人员深入交流,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王建康指出,宁波市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深入,在30年持续防治过程中,展现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有办法、有成效、有人管、有钱治、有法防”的“五个有”特点,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森林生态、践行好“两山”理念,成绩值得肯定。
松材线虫病防治是一项兼具长期性、复杂性和专业性的社会防灾救灾工程,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松材线虫病依法防治能力和治理水平,王建康提出以下四点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领导重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增强对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持之以恒地做好防治;二是依法治理,完善体系。要总结防治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以“监测预报、防治减灾、检疫御灾”为重点的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组织、人员、资金等方面做好保障,经费要向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重、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科学赋能,攻坚克难。要不断提升防治技术水平,优化防治措施,支持相关科研、生产单位开展防治研究,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经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会上,市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还就如何优化防治技术、提升检疫监管和扩大社会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