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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二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项目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二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7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7日
用海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宁波杭州湾新区观海二路(海宁路-兴慈四路)市政工程 | 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 |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 9.4695公顷 | 4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