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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利人:王秋龙
抵押权利人:鄞县农村合作联社集士港办事处
他项权证证号:因抵押档案为后续补入,查询不到(产证证号:鄞集000890号、土地证号:g-1996-06-00003)
不动产坐落:宁波市鄞州区十字北路张家漕
海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