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庄桥地段(JB12)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天鑫未来社区地块)批前公示 |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2月15日——2022年03月17日,共计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87388144、87388164 EMAIL:nbghj@ningbo.gov.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 一、调整背景 2021年5月,天鑫未来社区列入浙江省2021年未来社区创建名单。为建设新时代产城融合型未来社区样板,充分挖掘片区潜力,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同时为了落实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建设理念,统筹考虑历史文化资源、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保障未来社区落地,根据江北区政府的申请,结合未来社区实施方案,对实施单元范围涉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系统性调整,特此编制《宁波市庄桥地段(JB12)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天鑫未来社区地块)论证报告》。 二、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位于江北庄桥街道,西至康桥南路,北至宁慈东路、车站路,南至规划道路,东至庄桥大街,总用地面积约48.66公顷。其中未来社区实施单元内用地面积约32.83公顷,涉及JB12-02-01a、b,JB12-02-02,JB12-02-03a、b,JB12-02-04a、b,JB12-02-05,JB12-02-06b、c、g,JB12-02-07a等地块;实施单元外用地面积约15.83公顷,涉及JB12-03-06a,JB12-03-08d等地块。 图:调整范围图 三、调整内容 结合已评审通过的天鑫未来社区实施方案,作如下调整。 1、用地性质调整 (1)对宁波变压器厂工业遗产及现状大树等进行保护,将原JB12-02-01b地块和原JB12-02-03a地块调整为JB12-02-03a地块,其中用地性质由原JB12-02-01b地块商住混合用地(R+C)和原JB12-02-03a地块公园绿地(G1)调整为商业与公园绿地混合用地(B1+G1)。JB12-02-01a地块形状作相应改变,用地性质由商业金融业用地(C2)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B2)。 (2)沿宁慈路新增JB12-02-01c、JB12-02-05e、JB12-02-07b三处公园绿地(G1)。绿地总量在区块内统筹平衡。 (3)将JB12-02-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C)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4)将原JB12-02-03b二类居住用地(R2)和原JB12-02-05小学用地(Rsb)重新组合,调整为JB12-02-05a中小学用地(A33)、JB12-02-05b二类居住用地(R2)、JB12-02-05c公园绿地(G1)、JB12-02-05d二类居住用地(R2)。 (5)原JB12-02-04a公共交通用地(U21)与原JB12-02-04b商住混合用地(R+C)合并为JB12-02-04二类居住用地(R2)。公交首末站调整至JB12-02-06b商住混合地块结建。 (6)原JB12-02-06g、b、c三个地块合并,调整为JB12-02-06b商住混合用地(R2+B1+B2)。100个泊位社会停车场调整至JB12-02-05a地块配建。 (7)JB12-02-07a地块由商住混合用地(R+B)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8)实施单元范围外的JB12-03-06a、JB12-03-08d地块用地边界作相应调整,其他指标不作调整。 2、指标调整 调整后,范围内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2-2.3,商住混合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3-2.4,建筑高度均控制在60米以内。 3、道路调整 (1)实施单元范围内结合工业遗产的保留以及学校用地规模的要求对道路红线进行优化。取消横穿工业遗产的南北向支路,在北侧新增一条支路。学校北侧规划道路向东延伸,与规划公园路相接。李家西路北延段向东北角偏正交宁慈路。适当向西和向南调整学校西侧和南侧规划支路。公交首末站西侧道路红线宽度适当增大。 (2)实施单元范围外道路线形结合实施单元内道路线形作相应调整优化。 4、设施调整 (1)小学:原JB12-02-05地块36班小学调整至JB12-02-05a地块,用地面积约3.12公顷。 (2)幼儿园:原JB12-02-03b地块配建9班幼儿园调整至JB12-02-05d地块配建,班级数增至12班。 (3)公交首末站:为了实现用地的高效复合利用,将原JB12-02-04a地块公交首末站调整至JB12-02-06b商住混合地块进行结建。 (4)社会停车场:将原JB12-02-06b地块100个泊位社会停车场调整至JB12-02-05a学校地块进行配建。 (5)社区配套设施:实施单元范围内社区配套设施根据人口测算容量后统筹进行配置,片区内居住用地则不再单独配建。在JB12-02-03a地块内配建社区中心一处,内含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客厅,配建社区文化用房一处,配建社区警务室、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站各一处。在JB12-02-05b地块内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各一处。在JB12-02-06b地块内配建室内体育场馆一处。 (6)公共厕所:实施单元范围内由4处调整为3处,主要结合商住混合用地和绿地设置。 5、工业遗产保护 保护宁波变压器厂内整体格局和风貌特征,保护工业遗产、街道、现状大树等相互契合、和谐共生的空间组织特征。 保护片区内两条横向街道和两条竖向街道的两侧建筑风貌和两侧重要树木。现有树木应结合工业遗产保留,应留尽留,应保尽保,具体应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范围内的重要树木进行保护。 附图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
征集部门:江北分局 | 发布时间:2022-02-15 | 截止时间:2022-03-17 |
该公示已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