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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原机电园区(江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JB19-03-12a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宁波市原机电园区(江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JB19-03-12a地块)局部调整》已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调整背景
为保障城市开发建设,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对《宁波市原机电园区(江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JB19-03-12a地块)》作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原机电园区,具体范围东至洪家新河沿河绿地、南至康丽花园及应嘉路、西至康庄北路,北至宝轴路,调整用地面积约14.55公顷。
三、调整内容
JB19-03-12a地块拆分为JB19-03-12a、JB19-03-12e两个地块,其中JB19-03-12e地块为现状费市片区村民联建房一期地块,用地面积约2.01公顷;JB19-03-12a地块结合道路渠化,对地块边界作对应调整,用地面积约8.33公顷,容积率为2.4,建筑高度为80米(且须符合空域管理要求)。
JB19-03-12a地块配建社区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规划公共厕所1个。
附表一、调整后用地指标表
地块编号 | 用地 性质 | 用地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米) | 备注 |
JB19-03-12a | R | 8.33 | 2.40 | 80 (且须符合空域管理要求) | 社区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规划公共厕所1个。 |
JB19-03-12e | R2 | 2.01 | 2.00 | 60 |
附图一: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