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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做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十方面重点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事业单位:

2022年是中共二十大的召开之年和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快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资规系统坚决扛起宁波“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资规使命,开启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新征程。为全面落实改革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改革攻坚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年度工作部署和我局工作实际,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十方面重点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坚决贯彻省、市系列决策部署,以守护好绿水青山、保障好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开展“十大重点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我局重点领域改革攻坚。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深化数字化改革。一是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宁波节点建设。按照精准分析、整体优化、高效利用、依法保护、科学治理的要求和“1+3+3”功能框架,统一底图,统一底数,统一底线,统一赋码,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以数字化改革视角构建空间治理协同的体制机制,提出多部门基于平台实现协同的空间治理模式。二是加快场景建设。重点推进数据大归集、一码大串联、场景大集成、效能大提升、治理大变革,聚焦“两统一、六方面”职责和重点领域,初步建成保好耕地“一件事”、企业找地“一件事”、地质灾害防御数字化、三江流域数字孪生监测应用场景。三是初步建成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智治”应用体系。聚焦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础,以空间多元信息关联融合为核心,实现“调查、规划、审批、供应、利用、登记、监管”等全环节贯通和信息集成,构建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潜力库和项目库,形成“空间码”应用体系,试点开展数字孪生空间建设。四是建设全市“实景三维一张图”。按照统一标准,丰富数据内容,充分利用遥感影像、倾斜摄影、激光点云、街景等技术,推进二三维一体化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新建更新完善一批核心数据库。

(二)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一是开展基础潜力调查。依据“三调”和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成果,结合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等各类要素,全面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环境等整治修复潜力调查和评估,建立综合整治潜力数据库。二是编制整治专项规划。紧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窗口期,同步统一编制整治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整治片区,选定若干片区先行先试。三是报批示范片区实施方案。以整治专项规划为依据,明确示范片区整治目标任务、解决的主要问题、政策措施、重点工程和需要支持的政策清单等,经省厅审核后上报部同意实施。四是形成制度探索。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基层需求,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若干意见》等。

(三)推进法定规划编制全流程管理改革。一是建立规划传导机制,强化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的传导和约束,确保规划刚性指标落实。在委托编制乡镇总规和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时,同步明确上位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需要落实的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要求,并对成果内容、编制深度、数据格式等提出要求。二是引入第三方规划技术复核。强化规划编制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成果完成后委托第三方针对是否落实编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数据库是否满足入库要求等进行技术审核,减少规划审查过程中人为疏漏,并向成果审查会出具复核报告。三是实施成果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对成果数据实时检查和入库,实现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及时更新。

(四)推进土地储备“做地”一件事集成改革。一是深化土地储备规划计划与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成片开发、城市功能板块提升、城中村改造、拆迁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财政预算等规划计划的协同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土地储备做地的支持重视。二是提炼总结北仑区“做地”一件事改革经验并在全市推广普及,有效提高经营性用地做地效率与质量。三是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统筹管理,探索建立“将所有未确定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的国有建设用地纳入储备管理”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先行先试。

(五)强化耕地占补平衡保护机制。一是推进耕地用途管制措施深化细化。严格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探索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耕地用途管制措施,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明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进一步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向建设用地和其它农用地转化的管制规则,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二是探索建立土地指标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规划、计划、占补平衡指标联动机制,与存量盘活相挂钩,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确保有限资源精准投放。

(六)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权证应用改革。一是打造手机端不动产权证“扫码亮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强化多部门应用,实现手机内下载的电子证照作为“浙里办”APP在户籍、教育等部门扫码亮证办事的依据。二是强化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在原有交易、税务、登记三部门数据共享基础上,重点在“不动产+公证+税务”一件事上深化应用。当事人通过办理公证确立、变更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在公证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通过登记、公证共享和税务联办等,使两个环节减少至一个环节,实现“无纸化一件事”办理。

(七)探索构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新机制。一是开展遗留问题清理。在林权数据整合基础上,依据资料开展实地调研,围绕“信息缺失、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程序不符、已登未发证”等五个方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核实补录相关信息,依法界定权属界线,按照“三调”及相关审批依据确定地类,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程序不符及已登未发证问题,调整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二是推进“单宗办理”和“整村集中办理”登记模式样本研究。根据林权特点和试点乡镇实际,明确登记受理、外业调查工作顺序、指界参与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区别林地不同位置及林种明确调查指界方法,总结实践案例,制订全流程工作规范。三是完成林权登记国家试点。建立林权权属争议的预防、调解、应急制度建设,打造全过程“标准化、信息化”、符合宁波实际的林权登记工作新模式,实现村民就近申请,登记机构零资料受理,远程线上完成指界,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发放电子产权证书等。

(八)推进集体土地地下空间利用改革。一是争取部省授权与政策支持,争取率先试点,形成集体土地地下空间利用改革试点政策文件。二是探索集体土地地下空间分层设权的机制。探索集体土地所有权地表下浅层、深层空间设立地下空间所有权、使用权的方式和政策突破。三是完善地下空间项目的过程管理。探索“只征不转”“征转分离”的土地利用制度和项目点状供地、地下空间供地以及地下空间采矿权和矿山采空区使用权同步出让的协同机制。四是优化地下空间相关规划管理和确权登记规则。探索规划衔接、确权登记衔接、采矿权注销和矿山采空区使用权同步登记等实施途径。

(九)推进森林抚育与森林固碳增汇机制改革。一是强化林业固碳增汇的优先地位。通过林种改造、提升林木蓄积量、城市森林建设、加大滨海湿地建设等努力提高碳汇能力,逐步落实林业增汇减排目标任务。二是建立碳汇交易机制。提升森林质量与固碳结合,提高森林生态产品产出,激发提升森林质量积极性,解决森林抚育与林权分散的矛盾。三是积极开展试点,建立集体林整村推进与森林碳汇交易结合的实施机制,2022年底前完成1-2个村森林质量提升,启动人工林森林经营碳汇开发工作。

(十)推进综合测绘改革。一是进一步强化全市综合测绘实施统一性和规范化,优化完善《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综合测绘成果数据规定(暂行)》。二是加强综合测绘项目信息化管理,开发综合测绘管理系统,有效解决综合测绘项目信息获取难、成果汇聚难等问题,推进综合测绘与行政审批有机无缝衔接,促进综合测绘成果共享应用,充分发挥综合测绘基础性支撑作用。三是强化综合测绘成果质量监管,开发提供综合测绘成果自动检测公共产品,探索综合测绘成果质量过程监管模式,提高综合测绘监督检查力度、频率及成效,保障综合测绘成果质量诚信安全运行。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着眼长远谋划(1-3月底)。各牵头处室制定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任务(项目)推进路线图、时间表,分解落实参与处室责任。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抄报改革发展处备案。

2.弹性推进实施,有序落实推进(4-11月底)。在明确具体的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启动,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对于上级有明确完成时限的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于涉及长远的改革任务,可以分年度有序实施。

3.做好经验总结,及时推广复制。各牵头处室(局)分别于2022年7月5日前和2023年1月5日前将半年度改革任务、全年度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开展改革成效评估,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推广。有关总结及时抄报改革发展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局改革领导小组,重点加强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处理、改革进度督促指导等。各牵头处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各参与处室和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到位,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加强督促指导,建立评价机制。牵头处室要主动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指导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改革试点规范有序推进。要对改革事项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查评价,确保按进度完成改革任务。

3.做好改革总结,转化改革成果。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试点地区改革需求和推进情况,认真总结提升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出针对性、应用性、普适性强的政策,提出全市面上推进改革的意见建议,加快转化为新的制度成果。对确需上级部门顶层设计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汇报反映。

4.加强工作考核,完善信息报送。根据省、市深化改革考核通知,要求牵头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改革信息和工作推进计划、重点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年度重点改革项目季报制度等,我局重点改革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已被纳入目标考核。承担改革任务的处室、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改革信息的编写和上报。

附件:1.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2022年重点改革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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