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野生动植物保护成绩斐然!
宁波林地面积690.21万亩,其中森林面积665.01万亩,森林覆盖率48%,平原林木覆盖率超过20%,全市建成公益林400万亩,建立28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17个野生动植物保护小区,保护总面积近1500平方公里,为我市野生动植物提供了优良的孕育和栖息环境。
据统计,宁波目前有野生植物2183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中华水韭、南方红豆杉、银缕梅、象鼻兰等4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秤锤树、华顶杜鹃等47种;根据2021年最新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全市共有陆生脊椎动物54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1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中华凤头燕鸥、中华秋沙鸭等1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獐、鸳鸯等72种。
近年来,宁波市充分发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引领作用,借助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专业团队支撑,依托项目实施、宣传教育等手段,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按新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我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从12种增加到19种,增幅近60%;据最新全市植物资源调查,发现植物新分类群16个,省级以上分布新记录植物58种(包括中国新记录13种,中国大陆新记录7种,华东新记录15种,浙江新记录23种;发现中国、中国大陆和华东新记录属各1个,浙江新记录属6个,浙江新记录科2个)。
1、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
利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借助各级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借助宁波野生动物园、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候鸟博物馆、宁波海洋世界等平台,策划与市民互动的活动宣传,倡导市民学法守法。
实施《中华凤头燕鸥繁殖群人工招引与种群恢复》项目,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新华社等多家媒体进行近百次报道,并在浙江自然博物馆举办《追寻神话之鸟》展览,参观群众近百万。
2、构筑野生动物保护体系
完善救助网络,每个区(县、市)建立1个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建成“10+1”市县两级救助模式,实现就地快速收容救助,极大提升救助能力。
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保护,重点实施《中华凤头燕鸥繁殖群人工招引与种群恢复》《余姚慈溪“浙江舟山獐”迁地保护》《镇海棘螈原生地保护》三个项目。
(案例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镇海棘螈为我市独有,数量极少,野生种群数量不超过六百尾,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评定为极度濒危物种。我市通过建立保护区,开展系统科学的保护和研究,研究突破、发展了镇海棘螈人工养殖技术,2018-2021 年累计野外放归镇海棘螈亚成体1300余尾,实现了以镇海棘螈人工种群对野生种群的复壮。目前该物种野外群已趋于稳定,保护取得积极效果。)
加强科技支撑,主动与科研院所、专业单位合作,依托雅戈尔动物园设立“全市野生动物保护救助中心”,联合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在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宁波市湿地研究中心”,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加强重点区域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全市累计检查涉野场所11733次,开展重点区域野外巡护89255km,打击违法案件41起,收缴禁用器具51个,仅2021年全市共救护野生动物超过1590只(条)。
加大执法打击力度,通过开展各种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野外巡护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案件。202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6起,其中非法狩猎30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