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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全程网办”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不动产中心 【 字号: 保护色:

为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根据《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数字化改革的通知》(甬自然资规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决定自5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无故要求办事企业和个人到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

二、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原则上不予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业务。对于未开通“全程网办”的银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特殊业务除外。

三、企业和个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查询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结果信息。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宁波银保监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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