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改革

发布日期: 2022-06-01 阅读次数: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改革,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近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两部门将按照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以优化业务协同、优化应用场景、提升办事效率、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全方位、系统性、一体化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改革,打造不动产登记最优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一窗办事”

两部门将按照数字化改革跨部门多业务协同的理念,在巩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成果基础上,在线下窗口端,全面实现登记和办税“一窗办事”,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通过加大系统集成、优化业务场景、拓展业务范围等举措全面推进登记和办税线上“一窗办事”;针对新建商品房项目,积极推广自助办,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业务“自助申请、后台受理、当场办结”的自助办理新模式。

持续深化“涉企登记”

通过进一步细化办事指南,扩大涉企登记办理范围,优化税费征收、不动产登记申请、司法处置协同等业务流程,提升企业办理效率和服务体验,坚决杜绝“跑两次”、“来回跑”等现象。积极优化网办功能,切实满足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的办事需求。建立定期回访机制,认真聆听办事企业对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业务办理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提升办理质效,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细化工作任务

围绕便利化改革目标,两部门从“一窗办事”推广、业务流程优化、办事材料精简、数据质量提升、数据关联共享、信息安全维护、运维服务保障等方面细化了工作内容,并明确了完成时限,任务重点突出了线上“一窗办事”的推广应用,打造更丰富的线上“一窗办事”应用场景。

明确工作要求

文件要求两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按照细化的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并建立问题闭环处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技术、业务、应用等方面的问题。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要主动适应便利化改革,加强各项改革成果的落地应用见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