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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首笔工业企业“交地即交证” 试点改革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高新区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7月28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拿到其拍得土地的交地确认书的同时,一并领取了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企业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高新区分局联合试行的“交地即交证”改革表示高度赞许。

“交地即交证”改革是贯彻落实市政府《优化要素保障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优化涉企服务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也是我市依托不动产智治,开展“揭榜挂帅”行动的首批重要项目,旨在通过流程重塑、环节合并、材料精简、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交地前完成土地价款和税费缴纳的企业,在交地的同时一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极大方便其后续开(动)工、融资等急迫需求。

此笔“交地即交证”改革试点的开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高新区分局建立了工作协同机制,成立临时工作组共同推进,优化工作流程,积累工作经验,为下步全大市可复制可推广提供样本。

一是前置权调备案产生不动产单元代码。通过工作前期介入,提早开展界址确认,实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即实施权调数据备案,产生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二是合并合同签订和登记申请环节。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环节即发起不动产登记申请,一次性提交登记申请相关材料,并由分局内部共享至登记中心,登记中心做好资料预审,做到办件具备登簿条件。

三是交地即交证。企业在交地前自行完成相关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后,登记中心在核实交地确认书和税费资料后完成登簿,企业即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证书。


下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按照“揭榜挂帅”有关要求,会同有关区(县、市)进一步落实不动产智治要求,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权调系统、一窗受理平台和建设用地全程监管系统的功能和接口对接,实现系统凭不动产单元代码自动关联、自动推动共享相关材料,实现精简办理环节,推进智能化办理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指引规范加快做好全市的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