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2年8月12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江东区白鹤新村393号301室的甬国用2009第2404438号/20091013429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晏雪梅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东御花苑23号106,跃106的甬国用2014第1003898号/2014003982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锋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