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号:20101035316土地证号:甬国用2010第0102790号
林大康
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9号<2-21>
(2022)浙0212执恢407号之一
公告单位: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