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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前湾新区10号区块拟出让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宁波前湾新区10号区块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8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电话:0574-89187076;邮编: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8日
拟出让海域名称 | 用海出让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宁波前湾新区10号区块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宁波前湾新区东北部十二塘围涂内 | 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 |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 13.7466公顷 | 50年 |
宁波前湾新区10号区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