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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象海出189号)海域使用权出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出让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2年9月14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需要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联系电话:0574-89187076,邮编:315042。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联系电话:89522078邮编:315700
拟出让海域 | 出让人 | 海域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出让期限 |
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 (象海出189号)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象山县南田岛 东南海域 | 工业用海——电力工业用海 |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 56.7078 | 27年 |
其它方式——海底电缆管道 | 255.3354 | 27年 |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4日
象山1#海上风电场(二期)工程(象海出189号)用海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