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甬自然资规发〔2019〕68号)和有关规定,经会商,局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指挥部决定于16日18时结束局本级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和测绘应急保障Ⅳ级响应。请各地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防治工作。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