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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景湖水岸小区13幢36单元508室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57963号、甬鄞国用(2014)第99-104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施宜德
2022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