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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青林湾地段(HS01)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海曙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下一步规划实施提供法定依据。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版);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4)《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5)《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6)《宁波市海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10)《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11)其他相关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2)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3)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的青林湾地段位于海曙区,北至姚江,东至萧甬铁路,南至新星路,西侧至机场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约208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青林湾地段的功能定位为:海曙中心城区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活居住区。

2.2规划重点

规划范围基本为现状成熟区,本次规划主要通过对东南角用地进行完善更新、贯通连续的生态河流,进一步完善片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片区生活质量。

2.3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1.39万户,3.42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77.31(不包括水域面积30.72公顷),占总用地的85.2%,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51.8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规划整体形成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空间上形成“一心一带五组团”的空间格局。其中“一心”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中心;“一带”为沿余姚江形成滨江生活休闲带;“五组团”为五个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服务半径、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青林湾地段划分为2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HS01-01、HS01-02。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188.9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82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6.9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98.2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5.43%,人均居住用地31.63平方米。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4个社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1.8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66%。

规划在新星路以北,青林渡路以东,青林湾街以南区块新建中小学用地,规划学校用地可结合具体方案调整用地面积。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7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82%。

规划在新星路以北,青林渡路以东,青林湾街以南区块新建商业用地,规划商业用地可结合具体方案调整用地面积,商业地块内配置菜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

4.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6.6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05%。

规划建议在新星路以北,青林渡路以东,青林湾街以南区块通过设置公共通道等方式来解决学校和商业地块进出问题,保证地块联通。

4.5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33.7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06%。

4.6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30.72公顷。规划基本保持现状水网的肌理,重点贯通片区东南侧水系,结合外围现状水系构筑片区生态、顺畅、贯通、成环的水网系统。

规划要求在新星路以北,青林渡路以东,青林湾街以南区块规划一条河道蓝线,宽度控制14米,保证片区水网贯通,河道线性具体走向下阶段可结合具体方案优化。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以10-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分级配置为主,主要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贸、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10-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本区无独立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用地,规划要求文化活动中心与滨江绿带、现状21码头建筑结合设置。体育活动中心要求与现状海曙外国语学校及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共用操场、游泳池等体育活动设施和场地,应对市民定时开放,错时共享。本区保留海曙外国语学校、净菜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一处,规划新建义务段学校、菜场各一处。

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保留现状4所幼儿园、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各项设施。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沿河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25.47顷,包括1处公园和3处街头绿地、滨江绿带及沿河绿地。

青林湾公园位于新星路北侧,占地3.79公顷。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规划滨江公园以优美的绿化、生动的水景,配置有文化体育场所为市民提供体育文化活动的场地及产所同时为成为周边居民观赏、休憩的场所。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30.72公顷。规划基本保持现状水网的肌理,重点梳理了片区东南侧水系,结合外围现状水系构筑片区生态、顺畅、贯通、成环的水网系统。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廊道主要为游憩绿道;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开放空间廊道,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小区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6.3.2重点开放空间

(1)青林湾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为居民提供聚会、娱乐的公共活动场所。

(2)滨江公园:以优美的绿化、生动的水景,为市民提供观赏、休憩的场所。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接,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综合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规划范围内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其中机场路为快速路,新星路和青林渡路为主干路,丽园北路和姚江东路为次干路,其余道路为支路。

7.2道路交叉口

机场路高架途径本区域,并于范围内设置一对平行匝道;机场路地面道路与新星路和姚江东路平交;姚江东路、青林湾街、新星路下穿萧甬铁路;其他道路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

7.3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8号线途径本区域,沿丽园北路敷设,并设置1处轨道站点。

7.4交通设施

(1)公交首末站

规划保留现状1处公交首末站,位于姚江东路和悠云路交叉口西南侧。

(2)公交停靠站

规划保留现状14对公交停靠站。

(3)社会停车场(库)

规划保留现状2处公共停车场,分别位于滨江公园和青林湾公园内。

08、防洪排涝规划

(1)设防标准

规划区域按200年一遇设防。规划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暴雨24小时雨量24小时排出。

(2)河网与设施

区内黄家河为城市排涝主干河,最小控制宽度为25米。

01结构图.jpg

02控制单元划分图.jpg

03规划用地图批后公布.jpg

04控制单元HS01-01批后公布.jpg

05控制单元HS01-02批后公布.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