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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
日前,宁海县委书记、县总林长滕安达与宁海县县长、县总林长楼鼎鼎共同签发宁海县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持续做好全县森林防火灭火工作的令》。
总林长令要求,根据国家森防指《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第二号总林长令及宁波市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等文件,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守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同时,明确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灭火责任,以林长制牵引统筹各方资源力量。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注重部门协同合作,国有林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对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此外,总林长令还就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强化火源管控,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值班备勤,科学应急处置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