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洞桥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Q-07-c3、DQ-10-e9、DQ-10-e8 地块)批后公布
该规划调整于2023年1月30日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文号:甬控规调整批〔2023〕4号。现就其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包括两个区块,区块一东至经三路、南至南园一路、西至洞欣路、北至规划河道,总用地面积为8.14公顷。
区块二北至规划河道,东至214省道,南至张家一路、西至洞欣路,总用地面积为10.9公顷。
调整范围图
二、调整内容
(1)原控规DQ-07-c3、DQ-10-e9和DQ-10-e8 三个地块北侧沿河设置15 米宽绿地,将三个地块拆分为六个地块。其中DQ-07-c3-2、DQ-10-e9-3 和DQ-10-e8-2三个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DQ-07-c3-1 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B)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要求建筑高度满足机场和空域管理部门的限高要求;DQ-10-e8-1 和DQ-10-e9-1 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4。
(2)原控规DQ-07-c3 地块配建的1 处菜市场调整至其西侧DQ-06-i1 地块,建筑面积由不小于5000 平方米调整为不小于3000 平方米;DQ-07-c3-1 地块内保留原配建的15 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7510 平方米;DQ-10-e9 地块配建的幼儿园调整至DQ-10-e8-1 地块,规模为12 班,用地面积不小于6010 平方米,DQ-10-e8-1 地块社区服务配套用房面积2146平方米。
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如下表: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备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备注 |
DQ-07-c3 | R+B | 8.14 | 2.4 | 配建菜场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配建15班幼儿园1处。 | DQ-07-c3-1 | R2 | 7.75 | 2.4 | 配建15班幼儿园1处。 |
DQ-07-c3-2 | G1 | 0.39 | - | ||||||
DQ-10-e8 | R2 | 7.73 | 2.4 | DQ-10-e8-1 | R2 | 6.86 | 2.4 | 配建12班幼儿园1处,社区中心1处。 | |
DQ-10-e8-2 | G1 | 0.87 | - | ||||||
DQ-10-e9 | R2 | 1.26 | 2.4 | 配建12班幼儿园1处。 | DQ-10-e9-1 | R2 | 1.13 | 2.4 | |
DQ-10-e9-2 | G1 | 0.13 | - |
附件一:调整前用地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