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风宁波2023”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公安分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浙江省林业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网盾行动”的通知,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月至3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清风宁波2023”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环节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农贸市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持有或者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告知动物防疫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公安机关负责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辖区内酒楼会所、农家乐、农(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检查,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集中力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候鸟迁徙及安全越冬。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打击行动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力营造舆论声势。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对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进校园、社区、企业。营造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氛围。倡导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爱护鸟类,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建立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借助群众力量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本辖区内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野外巡护和看守,严防使用网捕、诱捕、毒药、猎夹、猎套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广泛动员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志愿者护飞行动,建立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