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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意见的公告
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采纳0条,不采纳1条。
(一)市级有关部门意见
无
(二)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事业单位意见
无
(三)区(县、市)意见
无
(四)建设单位、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意见 1条 不予采纳1条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不采纳理由 |
1 | 热心市民 | 第一医院方桥院区,宁波大学附属医学部等一系列优质医疗资源落地,需及早考虑与鄞南片连接的横向干道方桥儒江路东延以及纵向干道明光路奥克斯至茅山段的永农调整。 | 不予采纳 | 不属于《条例》实施的具体内容,涉及到永农调整和规划建设行为 |
为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推动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全面了解《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征求意见建议范围
1.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2.《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推进《条例》更好实施的对策建议;
4.进一步完善《条例》的相关建议;
5.其他关于《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
二、征求意见建议时间
2023年2月27日起至3月8日。
三、反馈意见建议方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话/兼传真:0574—89187290。
2.邮箱:253782023@qq.com
3. 邮递信件: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705室。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