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汛期海洋观测预警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洋观测预警系统和海洋灾害风险汛前检查的通知》要求,宁波市海洋预报台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自查工作协调会,并制定自查工作计划。
2月23-24日,宁波市海洋预报台对黄避岙、乌沙山、万华、打鼓峙测点进行汛前自查。此次检查重点针对观测设施安装牢固情况、观测设备采集传输情况、供电和防雷情况等,自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进行详细记录。
下一步,宁波市海洋预报台将继续按计划开展汛前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及时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为汛期防灾减灾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