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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不动产登记征询异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现有下列不动产权利登记事项,向社会征询异议,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申请人

不动产坐落

登记类型

备注

1

330212026007GB00638F00010024

郑晴元

华中街13号203室

转移登记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