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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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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荣安琴湾6幢14单元1001室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001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戴荀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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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东莺新村31幢204室鄞房权证下字第Q200100550号、鄞国用(2001)字第12-5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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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荣安府4幢6单元2101室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506841号、甬鄞国用(2015)第99-019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董子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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