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庄桥街道灵山村苏家218-1号-1-1,1-1,2-1,3-1,4-1,4-2的浙(2020)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2808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