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江北庄桥)

发布日期: 2023-03-29 阅读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经审核,我局拟对以下不动产权利办理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 2023年4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受理点。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庄桥自然资源所 (北环西路500号庄桥街道办事处五号楼西侧二楼)  联系电话:0574-8758241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权利类型

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汪凌霄

330205005026JC00511F00010001

庄桥街道苏冯村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55.00/110.00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3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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